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601—1996

发布时间:2023-02-25 15:34:39 作者:今日竞足推荐 来源:欧宝体育平台

  本规程规定了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变压器台、开关设备和接户线设计的技术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额定电压为6~10kV(中压)和额定电压为1kV及以下(低压)架空绝缘配电线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464.1~5—92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线金具和绝缘部件

  SDJ206—87 架空配电线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设计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

  3.3 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a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如当地的气象资料与附录A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的数值。

  4.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10m高处、10a一遇10min平均最大值。如无可靠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5m/s。在山区宜采用附坦地区风速的1.1倍,且不应小于25m/s。

  F——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单根绝缘导线外径、集束线外切圆直径与水平档距的乘积,m2;

  应按风向与线路走向相垂直的情况计算风荷载(转角杆按线路夹角等分线 绝缘配电线路设计冰厚,应根据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如无资料,除第Ⅰ气象区外,见附录A。

  5.3.1 应结合地区配电网发展规划选定导线截面,无配电网规划城镇地区的绝缘导线 无配电网规划城镇地区绝缘导线 采用允许电压降校验时:

  a)中压绝缘配电线路,自供电的变电所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变压器或末端受电变电所一次侧入口的允许电压降为供电变电所二次侧额定电压(6、10kV)的5%;

  b)低压绝缘配电线路,自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至线路末端(不包括接户线)的允许电压降为额定低压配电电压(220、380V)的4%。

  5.4 校验导线的载流量时,PE、PVC绝缘的导线℃,XLPE绝缘的导线℃。绝缘导线载流量的参考数据见附录C。

  5.5 三相四线制低压绝缘配电线。单相制的零线截面,应与相线 三相四线制低压绝缘配电线路的最小零线 悬挂绝缘线的钢绞线的自重荷载应包括绝缘线、钢绞线kg施工荷重。钢绞线 绝缘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及无承力线的集束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5.7.3 接头距导线 绝缘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率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少弧垂法补偿,弧垂减少的百分数为:

  6.1 绝缘配电线 低压绝缘配电线路采用的金具及绝缘部件,应符合DL/T464.1~5的规定。

  6.3 中压绝缘配电线路紧凑型架设所使用的绝缘支架、绝缘拉棒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 表面泄漏距离不小于370mm,Ⅳ级污秽区可适当加大泄漏距离。

  6.3.3 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小于导线%。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6.4 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敷设方式的绝缘配电线路的绝缘子、金具及绝缘部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b)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蝶式绝缘子或两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及耐张线 紧凑型敷设的中压绝缘配电线路:

  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蝶式绝缘子、一个悬式绝缘子或低压耐张线 集束敷设、带承力线的低压绝缘配电线路:

  b)耐张杆应采用低压集束线 绝缘配电线路的电瓷外绝缘应根据运行经验和所处地段外绝缘污秽等级选取,如无运行经验,应按附录D所规定的数值进行设计。

  式中:T——针式绝缘子的受弯破坏荷载,N;悬式绝缘子的1h机电试验的试验荷载,N;蝶式绝缘子的破坏荷载,N;

  7 导线 分相架设的中压绝缘线三角排列、水平排列、垂直排列均可,中压绝缘线路可单回架设,宜可以多回路同杆架设。

  集束型低压架空绝缘电线宜采用专用金具固定在电杆或墙壁上;分相敷设的低压绝缘线宜采用水平排列或垂直排列。

  7.3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线排列应统一,零线宜靠电杆或建筑物,并应有标志,同一回路的零线 低压架空绝缘线台区中的路灯线也应是架空绝缘电线,低压路灯绝缘线在电杆上不应高于其它相线 沿建筑物架设的低压绝缘线,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m。

  7.7 中压架空绝缘配电线m,采用绝缘支架紧凑型架设不应小于0.25m。

  7.8 同杆架设的中、低压绝缘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导线支承点间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3。

  7.9 中压架空绝缘电线kV及以上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 中压架空绝缘电线kV及以上线

  7.11 低压架空绝缘导线与电杆、拉线或构架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05m。

  8 电杆、拉线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杆塔分为直线杆型、耐张杆型和混合杆型三类。直线杆型包括直线杆、直线转角杆;耐张杆型包括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端杆;混合杆型包括T接杆、十字杆、电缆杆等。

  b)在同一档内断一根承力索,无风、无冰(适用于用承力索架设单回或多回线路),断线情况下,所有导线张力均取导线%,所有承力索张力均取承力索最大使用张力的80%。

  8.5 配电线路的钢筋混凝土杆,应尽量采用定型产品,电杆构造的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8.6 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计算,应采用安全系数计算方法。普通钢筋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应力混凝土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8。

  8.7 需要接地的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应设置接地螺母。接地螺母与主筋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杆时,其主筋不应兼作接地引下线 转角杆的横担,应根据受力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15°以下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15°~45°转角杆,宜采用双横担;45°以上转角杆,宜采用十字横担。

  8.10 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其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最小规格不小于35mm2。

  8.11 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如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

  跨越道路的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拉桩杆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

  8.12 跨越电车行车线的水平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9m。

  8.13 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必须装设拉线绝缘子或采取其它绝缘措施,拉线 拉线棒的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但其直径不应小于16mm。

  8.15 电杆基础应结合当地的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

  8.16 电杆的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单回路的配电线路,电杆最小埋设深度见表5。

  8.18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7,预制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200号。

  8.19 绝缘配电线路采用铁塔或非定型产品混凝土杆时,可按SDJ3执行。

  9.1 配电变压器台应设在负荷中心或重要负荷附近,且便于更换和检修设备的地方,其配电变压器容量应考虑负荷的发展、运行的经济性等。

  e)低压接户线 柱上式变压器台宜安装315kVA及以下变压器。315kVA以上的变压器宜采用室内布置或与其它高低压元件组成箱式变电站布置。

  9.4 柱上配电变压器台的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安装变压器后,配电变压器台的平面坡度不大于1/100。

  9.5 柱上配电变压器的一、二次进出线均应采用架空绝缘线,其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容量选择,但一次侧引线。

  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侧熔断器的底部对地面的垂直高度应不低于4.5m;二次侧熔断器的底部对地面的垂直高度应不低于3.5m。各相熔断器间的水平距离:一次侧不应小于0.5m,二次侧不应小于0.2m。

  9.6 熔断器、避雷器、变压器的接线柱与绝缘导线的连接部位,宜进行绝缘密封。

  9.7 熔断器应选用国家定型产品,并应与负荷电流、运行电压及安装点的短路容量相配合。

  ——容量在100kVA及以下者,一次侧熔丝额定电流按变压器容量额定电流的2~3倍选择。

  ——容量在100kVA以上者,一次侧熔丝额定电流按变压器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10.1 中压绝缘线路,在居民区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接地,铁杆应接地,接地电阻均不应超过30Ω。

  10.2 带承力线的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其承力线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0.3 柱上开关应装设防雷装置,经常开路运行的柱上开关两侧,均应装设防雷装置,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开关金属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0.4 配电变压器应装设防雷装置,该防雷装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相连接。

  10.6 为防止雷电波沿低压绝缘线路侵入建筑物,接户线上绝缘子铁脚宜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7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绝缘线的零线,应在电源点接地。在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处,应将零线重复接地。

  三相四线供电的低压绝缘线在引入用户处,应将零线 中、低压绝缘配电线路在联络开关两侧,分支杆、耐张杆接头处及有可能反送电的分支线点的导线上应设置停电工作接地点。线路正常工作时停电工作接地点应装设绝缘罩。

  10.9 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该台区的低压网络的每个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10Ω。

  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该台区的低压网络的每个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30Ω。

  10.10 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接地体不应与地下燃气管、送水管接触。

  10.11 接地体宜采用垂直敷设或水平敷设,接地体和接地线。锈蚀严重地区的接地体宜加大2~4mm的圆钢直径或扁钢厚度。

  表6 接地体和接地线 接户线 本章适用于架空绝缘线配电线路与用户建筑物外第一支持点之间架空绝缘线 中压接户线m时,应按中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

  低压接户线m时,应按低压架空绝缘配电线 绝缘接户线导线的截面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的最小线 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6 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7 中压绝缘接户线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10 中压接户线 中压接户线与道路、管道的交叉或接近,应按12.9规定。

  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 接户线与主干、分支绝缘线如为铜铝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措施。

  12.1 绝缘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最大垂直比载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计算。

  计算上述距离,不应考虑由于电流、太阳辐射以及覆冰不均匀等引起的弧垂增大,但应计及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

  12.3 绝缘配电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12.4.2 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m。

  配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1m。

  12.5 绝缘配电线路与特殊管道交叉,应避开管道的检查井或检查孔,同时,交叉处管道上所有部件应接地。

  12.6 绝缘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表10 绝缘配电线 绝缘配电线路一般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绝缘配电线路的电杆,应尽量接近交叉点。

  12.9 绝缘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通航河流、管道、索道、人行天桥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见表12。

  2.弹性系数适用于导线%导线 铝合金线 铝合金线.铝合金线根据其所含合金成分不同而最终弹性系数有差别,故可在此范围内选择。

  2.弹性系数适用于导线%导线 铜线.弹性系数值的精确度为±3000N/mm2;

  C2 低压集束架空绝缘电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为同截面同材料单根架空绝缘电线kV、XLPE绝缘架空绝缘电线℃时的长期允许载流量见表C2。

  C4 10kV、XLPE绝缘薄绝缘架空绝缘电线℃时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参照绝缘厚度3.4mm,10kV、XLPE绝缘架空绝缘电线长期允许载流量。

  C5 10kV集束架空绝缘电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为同截面同材料单根架空绝缘电线、表C2中架空绝缘电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乘以校正系数K,其值由下式确定:

  t1——电线长期允许工作温度,PE、PVC绝缘为70℃,XLPE绝缘为90℃。

  一级——首都与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相互间联系的主要线路;首都至各重要工矿城市、海港的线路以及由首都通达国外的国际线路;由邮电部指定的其它国际线路和国防线路。

  铁道部与各铁路局及铁路局之间联系用的线路,以及铁路信号自动闭塞装置专用线路。

  二级——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各地(市)县及其相互间的通信线路,相邻两省(自治区)各地(市)、县相互间的通信线路,一般市内电话线路。

  三级——县至区、乡、乡人民政府的县内线路和两对以下的城郊线路;铁路的地区线路及有线广播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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